“宇通要是这么干的话,市场基本全是他的了,像我们这种企业就没法做了!”江西上饶客车技术部门的李工程师在电话里激动地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
宇通校车
2011年12月27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下文简称《意见征集稿》)等关于校车的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稿》刚一发布,就在各客车企业引起强烈反响。“我们领导已经去北京了。”李工程师表示,“很多企业的老板都坐不住了,提前去北京了解情况了。”
符合标准就要砸钱?
据了解,《意见征集稿》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及欧洲客车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校车应为两箱式结构”、“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等细节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李工程师在致电本报记者时,说出了文章开始的那段话。
根据《意见征集稿》对整车结构和外观标识的要求,“校车应为两箱式结构”、“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也就是说,在“长鼻子”、“短鼻子”与“没鼻子”之间,这份《意见征集稿》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记者随后查看了宇通客车(600066,股吧)的官方网站,在其校车产品页面列出的包括ZK6100DA系列看上去也确实符合《意见征集稿》中关于外观的标准。
然而,看似更安全的“两箱式结构”在企业界却遭遇了质疑。
“目前大客类的校车基本上都能达到校车底版离地高度的要求,但现在很多企业生产的还是发动机后置的校车,这种车型很显然不符合《意见征集稿》的规定。”李工程师对汽车商报记者表示。更令他感到无奈的是,如果在意见征集工作结束后,真的按照现有规定去执行的话,上饶客车将面临巨大的技术难题。
“发动机位置不是随便可以调换的,这涉及底盘及相关一系列技术的改造,这些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而且在资金上也需要很大的投入,甚至可能导致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发生矛盾。”
不仅仅是发动机位置导致的“鼻子”问题,《意见征集稿》中关于前保险杠的规定更是让李工程师感到匪夷所思:《意见征集稿》规定,校车前面应安装保险杠,保险杠应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钢板冲压而成。“据我了解,国内能掌握这种厚度冲压技术的企业几乎没有,基本上是用1.2mm~1.5mm的钢板冲压,如果真的要用的话只能靠进口,这又是很大一笔成本。”李工程师表示。
技术成本的增加,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校车的价格。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全国各地“服役”的校车中,超过半数的车型是平头车型。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小学校长向记者表示,目前深圳用得起校车的幼儿园和学校,所用校车基本都是“没鼻子”的中巴车。如果按照《意见征集稿》的要求,深圳市将近3000辆的校车将无一能够达标。“校车基本上是学校自己投资购买,如果现有的校车都不能再使用了,那么再次购置就会对学校造成很大的负担。”这位校长无奈地向记者表示。
对此问题,记者又联系了少林客车、金龙客车等客车企业的相关人士,他们的态度与李工程师的态度如出一辙:“很不合理。”
少林客车的秦经理表示,按照现在的《意见征集稿》,要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客车不是不可能,但“困难很大”。金龙客车品牌管理科的罗科长则直接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我们支持国家的规定,但想符合这个标准就得砸钱。”
标准不能由外观决定
金龙、少林、上饶等客车企业,制造的校车还属于大客车范围,而对《意见征集稿》中某些规定真正发愁的,是包括依维柯、大通在内的以生产宽体轻客校车为主的企业。
“《意见征集稿》的标准确实有些方面是在往大客上靠,这对于生产轻客的企业是不公平的,会导致今后校车市场与技术的单一化。”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记者研究发现,《意见征集稿》中的许多数据标准都是按照大客标准制定的,例如校车底版离地高度应不小于700mm。“实际上,按照《意见征集稿》的要求来看,就连校车的钢材形式也都固定了。”这位领导说。
上汽商用车有限公司的技术经理高明诺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意见征集稿》中提到了很多标准是必须的,比如关于碰撞、侧翻等安全标准的要求,这是进步。
“但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像这样的技术条款不应该只针对某款车型。而且,校车安全与否,也不仅仅只去看外观。”高经理介绍说,以MAXUS大通V80校车为例,作为国内首款完成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汽车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后碰、偏置碰、角碰、柱碰、翻滚、压顶等40余次的碰撞试验,并且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排放标准等质量方面甚至要强于美国校车的产品,如果仅仅是因为外观、车身结构不是大客车就要被淘汰,“显然是不公平的。”
而关于上文提到的成本问题,高经理表示:“安全标准必须先于其他一切成本,成为校车的第一考量。”
宇通“一家独大”?
在采访过程中,许多客车企业向记者表示,此次《意见征集稿》的制定,“百分之七八十”是宇通在背后主导的,而这份标准甚至可以说是“超欧美标准”的。
尽管此观点无法得到核实,但记者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发现,《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起草单位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而当记者按照网站上给出的联系方式联系到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模块主管周慧慈时,她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条例发布当天,宇通客车就已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公司的销售、设计等部门,公司会收集、讨论并形成最终意见稿报送给国务院法制办。
在这个过程中,周慧慈一再强调“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校车管理法规从无到有,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关于记者提出的是否有其他企业共同参与制定、这项标准的依据是否是宇通本身的校车产品等问题时,周慧慈表示由于工作繁忙而无法向记者一一解答,可以向宇通的品牌宣传部进行询问。而事实上,从《意见征集稿》出台的第一天起,记者一直在尝试联系宇通品牌宣传部的王瑞,但到截稿前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C-NCAP管理中心负责人、工程师李维菁,她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由于时间比较紧,《意见征集稿》确实存在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同时,《意见征集稿》中确实存在“主要起草单位基于自己的产品来制定标准”的情况。而关于记者提及的例如“两箱式如何区分”、“保险杠冲压厚度参考哪方面标准制定”等问题,李维菁却避而不谈,只是表示最终的校车技术规定也“不一定按照现在的《意见征集稿》去执行”。
对此,记者又联系到了业内某知名客车专家。该专家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意见征集稿》的某些技术指标“过于详细”,对很多客车制造企业是不公平的。但更应该看到的是这份标准的提出,是我国关于校车安全的“原则化”、“零容忍化”,“规定大部分都是强制性的,这在以前是没有的。”该专家表示。对是否有“超欧美”之嫌,他的回答是“其实很多标准还比较刻板,比如保险杠的规定。当初美国校车规定必须加保险杠是因为车身高度不够的原因,如果按照大客标准来衡量,保险杠问题就有些形式化了。当然了,安全标准不是由车身大小决定的,这是很多人的共识,《意见征集稿》中不应该出现“长鼻子”这样明显的指向性。”
据悉,《意见征集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月8日,关于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讨论会议召开的时间大约在1月11、12日左右,而根据记者截稿前了解到的消息,包括上饶客车在内的多家客车企业的相关领导目前已经准备提前前往北京,就此问题向相关部门做汇报反映工作。